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迁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迁建项目已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审批[2010]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专项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 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0]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811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雷音村一组。
2.2 建设规模: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迁建工程,其中住院综合楼4184㎡,门诊综合楼1834.60㎡,厨房98.72㎡,供应室188㎡。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监理全部招标。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8、2009、2010年)以来完成过三个房屋建筑工程(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1月11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 址: 乐至县天池镇雷音村一组
邮 编: 6415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23333326
传 真:028-2333332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腾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55号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13795700125
传 真:028-233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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