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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宜宾监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1.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监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区发改发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拨款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监狱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区发改发2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2094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宜宾监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翠屏区象鼻镇象府路300号 2.3建设规模: 1、改造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和雨污分流系统,采用A/0工艺法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7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实现监狱所有无所达标排放。2、购置垃圾清运车及相关设备,实现监狱所有垃圾分类清运处理。 2.4建设工期: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投标人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 2 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治理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3.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02月03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上北街56号)。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四川省宜宾监狱
    地    址: 翠屏区象鼻镇象府路30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0831-37000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一栋三单元11楼1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杨小姐
    电    话: 028-87686696
    传    真: 028-8768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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