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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0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香港老建筑“活化”后华丽转身

    老建筑真的是“负资产”吗?殊不知老建筑可以创造新价值。近年来,香港积极推行“古迹活化”的概念,多座逾百年历史的古迹遗址被翻新,新旧文化在香江焕发青春的老建筑里互相补足,缔造出更具创意的鲜活形态。

    香港如何为老建筑注入新生命?在其华丽转身的背后有何经验可供内地借鉴?近日,笔者对话研究香港历史建筑的“权威”——香港大学建筑学院院长龙炳颐,试图揭开谜底。

    香港开埠的一个多世纪里,留下1444幢历史建筑,既有中式的庭院、唐楼、围村,又有西式别墅、车站和办公大厦。这些建筑不仅纪录了港人的欢与乐,见证了香江的血与火,最可贵的是它融汇了东西方建筑艺术的精华。然而,在过去几十年里,它们也面临着破败和被淘汰的危险。

    在这一背景下,香港特区政府在2007~2008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推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以下简称活化计划)。作为政府文物保育政策一系列措施的主要部分,并于2008年2月、2009年8月及2011年10月,分别推出计划的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把历史建筑再利用,赋予建筑物可持续的新用途,为社区和市民带来最大的效益。这样的保护措施实施以后,一些历史老建筑旧貌换新颜,融入了现代都市生活之中。

    龙炳颐评价说:“这关系到香港市民怎么去看待他们居住的地方,怎么保护自己的历史。这个政策让许多香港人从此找到了文化归属感和认同感。”

    龙炳颐认为,光保护老建筑没有用,还需要找一个新的用途。活化计划就是为老建筑注入新生命的创新模式。

    他介绍说,“活化计划”在运作模式上并非单纯的依靠政府行为或者干脆交给市场运作,它采用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共同合作的模式,并在其中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是一种名副其实的“伙伴”式的运作方式。

    首先,香港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会公开推出准备活化的历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开寻求合作机构。社会机构在申请时可自由选择活化对象以及自行构思服务运营模式,并提交申请书。其次,通过已成立的由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组成的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负责审议建议书以及就相关事宜提供意见。如某社会机构能申请成功,则可以获得该历史建筑一段时期内的租赁经营权。而且,该机构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咨询服务和资金资助,服务范畴涵盖文物保护、土地用途和规划、楼宇建设等。租赁期满后,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将对租赁期内的活化效果进行评估,以决定后续的合作事宜。

    而保护历史建筑,资金问题是个难题。倘若单靠政府拨款,政府财政则不堪重负;而完全交予市场运作也是不可行的。香港“活化计划”在这方面的运行经验或许能给内地提供一些启示。

    据龙炳颐介绍,首先,香港特区政府将历史建筑租赁给申请机构,只收取象征性的租金,以减轻申请机构在项目运营方面的成本;其次,机构在申请成功之后,可获得政府一定金额的资助,以对历史建筑进行大型翻新工程。政府还会对申请成功的机构提供一次性拨款,上限为500万元,以应付企业开办的成本和在前两年的经营赤字。

    这样,在资金方面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也对参加计划的社会机构的运营进行了扶持,在财务上保证项目能顺利进行下去。

    通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香港活化旧建筑已取得不错的成效,香港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也开始步入新的阶段。但这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事业,已为此投入40多年精力的龙炳颐语重心长地说:“这不是一项上班下班的工作,需要有人像做和尚一样,这是一个终生的职业,你插个脚进来,就不能拔出去了。”他期待,在未来有更多公众共同参与投入这项有意义的事业。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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