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1年四川省第四批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化工地评审小组审查,现决定对已竣工的苍溪县公安局业务综合楼工程等28个工程颁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第四批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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