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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2-2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政府举全力,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

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荣县位于四川省南部,属自贡市管辖,辖27个乡镇,面积1609平方公里,人口70万,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5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县城乡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不断增强。但由于以往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加之建房审批手续繁琐复杂,审批时间过长等各方原因,违法修建情况也大量出现。据初步统计,我县目前违法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左右,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制约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影响了城市对外形象。                   

为了准确的掌握我县违法建设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情况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收集、整理、分析我县违法建设的情况,对我县违法建设的现状、成因、带来的危害进行了全面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做出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根据调研情况,自2010年以来,政府举全力,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为有效打击违法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为了有效打击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荣县人民政府首先出台打击违法建设的公告,并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宣传。201041组织集中拆除434000平方米违法建筑。随即荣县人民政府出台了荣府发(201013号文件《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占地行为和违法建(构)筑物的通知》,20115月,政府再次组织召开推进城市建设专题会并以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荣府办发(201112号文件《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严禁参与违法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这些文件一方面对国土、建设、城管等部门和乡镇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防止工作中互相推诿、扯皮。另一方面要求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办理的必须依法予以撤销。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安装与服务。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为违法建设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违法建设,凡是参与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妨碍、阻碍行政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有了这些政策的支撑,为我县的建设监察执法工作提供了一个优良的执法环境。

二、加大执法队伍建设,为有效打击违法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针对我县建设监察执法人员少、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的情况,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及主管局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进行了充实与完善。

(一)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装备

为了加大对我县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建设,2011年,经县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大队增设了河西中队,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0名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20名临时执法人员的加入,给我县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同时,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2010年以来,政府累计投入大约74万元为大队新添置了执法汽车3辆(现累计汽车5辆)、摩托车10辆(现累计摩托车12辆)、电脑17台、打字复印机8台、取证摄像机8台、拆违工具若干。今年,政府还准备购买1台挖机,专门用于拆除违法建设。政府的一系列措施,为打击和拆除违法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教育培训,抓好队伍内部建设

近年来,我们狠抓建设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坚持学习制度,狠抓执法人员教育不放松,将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通过对《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职工的学习意识、法律意识,提高了业务技能与执法水平。二是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我们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请法律顾问和法院行政庭领导以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授课,并且分批次送执法队员参加省总队和市支队的专业知识培训,派队员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培训和深入学习,提高了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了责任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

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在过去的一年中,认真履行建设监察执法职能,共立案83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82件,共收到信访99件,回复99件,拆除违法建筑20000多平方米,罚款440000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大队获县规建住房局年度考核先进单位,获自贡市规建住房局2011年度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考核一等奖;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1年度绩效考核一等奖;同时大队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察执法先进集体”。

三、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建立有效打击违法建设长效机制

为了更加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建设,201111月,新一届县委第一次常委会就召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讨论如何整治我县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会议通过并成立了“集中整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从规建住房局、国土局、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60名工作人员集中整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集中办公,集中巡察,集中执法。同时,县政府发布了《荣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对整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从集中整治行动开始,不能因违法违规建设新增一匹砖、新添一片瓦,新占一寸地,出重拳打击违法建设。

集中整治近三个月来,我县的违法建设已基本得到控制,下一步的工作是对已形成的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一是对既不影响规划,又满足安全、质量要求的违法建设,有关部门严格审查便依法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予以保留。二是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有安全质量隐患的违法建设按法律程序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虽然我们在治理违法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我县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还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必定能打开突破口,走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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