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一批)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第一批)施工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批4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商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彭州市牡丹新城区政策性住房配套道路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文件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牡丹新城区(含致和镇)。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牡丹新城17号路、18号路、19号路、20号路、21号路、22号路、23号路、24号路、25号路道路工程、管网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3 工期: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第一批施工分为9个标段(施工1标段:17号路道路工程;施工2标段:18号路道路工程;施工3标段:19号路道路工程;施工4标段:20号路道路工程;施工5标段:21号路道路工程;施工6标段:22号路道路工程;施工7标段:23号道路工程;施工8标段:24号路道路工程;施工9标段:25号路道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自2009年至今已完成至少3个(至少有一个为四川省省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企业具有针对本工程有效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4 月 12 日至2012年 4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的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cin.com/jyzx)(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宇工: 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5月 7 日
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行政中心西区三楼
邮 编: 61193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6230865
传 真: 028-86230865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习女士
联 系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028-8513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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