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力争80%以上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商务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将力争达80%以上。 为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公共机构要对废旧商品实行分类回收处置,进一步完善回收处理网络,逐步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等再生用品,开展废旧商品兑换再生用品等活动,推进科学化、现代化公共机构节能。(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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