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永兴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华蓥市永兴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已由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华发改[2010]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蓥市永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蓥市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华发改函[2011]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1094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兴镇社区、马架坪村、白家龙村、鲤鱼村; 2.2 建设规模:改造场镇人行道板10000平方米,新建场镇道路502米,改建场镇公路1.9公里,新建休闲广场1个,铺设DN600的水泥铸件污水及雨水管网3000米,DN300的水泥铸件污水及雨水管网3442.5米,改造供水管网4200米,改建公厕1所,新安装场镇路灯40盏,移动安装路灯70盏,新安装树框石2000米,新植绿化树300株;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壹 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 时,下午/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07月17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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