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岷江、长江流域《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局: 为贯彻执行《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城市二次供水建设、运行管理,强化供水价格监管,规范供水合同,保障供水安全和用水人合法权益,经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省卫生厅研究,决定召开《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8月19日14∶00~18∶00时报到。 2012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开会。 二、会议内容 1、宣传贯彻《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有关章节; 2、宣讲《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章节; 3、宣传贯彻《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4、宣讲《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方案审核确认书》; 5、宣讲《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名录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6、宣讲城市二次供水的价格管理; 7、宣传贯彻《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8、宣传贯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有关条款; 9、宣传贯彻《四川省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四川省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10、宣传贯彻四川省《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DBJ51/005; 11、通告《关于建立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体系的通知》; 12、通告《关于建立全省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信息网络有关事项的通知》; 13、通告《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 三、参会人员 1、本文规定流域内各市(州)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各1名; 2、流域内各供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二次供水、价格、水质、营销负责人各1名。 四、会议地点 酒店名称:新北川宾馆 地址:绵阳市北川县尔玛路25号 联系电话:0816-4229999 五、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参会要求 1、请相关市(州)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物价局)、卫生局按文件要求通知本行政区附件一中各县(市、区)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局(物价局)、卫生局参加会议。 2、请相关县(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本行政区附件一中供水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3、参会人员名单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电传至住房城乡建设厅。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段重军 手机:13981949822 胡 明 手机:13808004856 王 竹 手机:13688158095 李燕秋 手机:18628887337 2、电话(传真):028-85599973 028-66030717 028-66030747 3、邮箱:43018454@qq.com
附件:1、岷江、长江流域各市、县、区名单 2、会议回执 3、会址路线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厅
二О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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