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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0-19,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级部门职改办,省人才交流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四川省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定于近期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附件1)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原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网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www.scjm.gov.cn)“职称评审栏目”。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核实其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初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厅局职改办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省经济和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省级厅局所属单位由厅局职改办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高评办。

    (五)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送委托书。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

       市(州)职改办、省级主管厅局职改办或申报人员将申报人员材料和相关原件送指定地址,由高评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在网上另行通知。

     (二)答辩

      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专业组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和地址在网上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大学专科及其以下学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4.未发表论文的;

     5.高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破格推荐参加评审的人员除必须参加答辩外,还应具备相应破格推荐条件。

    (三)专业组评议

     高评委的专业组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对材料进行审阅,确定初步评审意见。

    (四)评审会议

    高评委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查。

    (五)省职改办审查

    省职改办公示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省职改办发通知到省级主管部门或各市(州)职改办。

    (六)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评审通过通知后,按照高评办通知要求,到指定地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并由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到省职改办办理职称证书。

  四、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两部分(部分材料要求见附件2《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考试答辩、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相关附件等几部分。

    (二)纸质材料包括两部分:

      1.单独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在网上打印,并由单位、各市(州)职改办或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学历证书、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的证明复印件一份,依次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一页。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推荐报告装订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最后。

     2.装订成一册的资料。按照《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和目录(附件3)要求进行装订。

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

      事业单位有正高级岗位空缺才能申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事业单位教授级高工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五、其它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7月20日—9月5日。市(州)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9月10日。纸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

     (三)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28-86262716、86265084;电子邮件:scjwrsc@126.com。

     (四)评审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308085209,电子邮箱:1647842833@qq.com。

     (五)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网上发布,请各参评单位及个人关注网上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2.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3. 《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和目录样本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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