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担保公司备案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意见》(川办发[2007]9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工程担保机构备案推介制度的通知》(川建发[2007]98号),由各担保企业自行推荐,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同意四川鑫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汇仁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东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家专业担保公司备案。
凡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均纳入建筑市场统一管理,对在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担保机构,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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