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生产新区供用电项目(建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生产新区供用电项目 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富发改发〔2012〕1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2〕1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4.70米,建筑面积1763.32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80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09月24日 13点00分 ,地点为富顺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综合服务大厅(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东瓜山市场口)。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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