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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2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清风化雨拂苗乡 正气高歌扬兴文

 清风化雨拂苗乡  正气高歌扬兴文

——宜宾兴文县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新形势下党委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要求。兴文县委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方面内容,在县本级、乡镇和县级部门、村(社区)三级分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本实现了县、乡镇和县级部门、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全域覆盖,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教育固本,廉政文化沁人心

    (一)创作精品促乐学。创新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精心编制了廉政音乐舞蹈小品《苗寨旗红》,参加全市文艺汇演获得好评。组建纪检文艺演出队伍,经常性开展一系列鲜活生动、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大力打造廉政文化。在县内媒体开办“清廉兴文”,集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城入口处设立大型廉政公益广告,在全县主要交通干道树立警示标牌,在县城定街区挂廉政标语,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建设廉政文化长廊,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二)会前讲法促必学。作为宜宾市唯一的“会前讲法”试点县,因地制宜,收集资料,精心拟定内容,确定专人讲解,以鲜活现实的案例、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详细的解说,增强了会前学法效果,形成了县委常委会专题辅导学习、县政府常务会会前讲法的长效机制。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均在领导班子会上增加了学法内容,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交心谈话促真学。县委常委会多次与全县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集体交心谈心,县、乡两级纪委负责人分别同乡镇党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创建“廉政信使”平台,每周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点对点”发送廉政短信,分批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到兴文县法纪教育基地——汉王山监狱开展法纪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着力筑牢廉政防线。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约束

    (一)鲜明干部选用机制。围绕干部的选用、管理等工作,制定出台了《兴文县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监督等全程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办法(试行)》,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和县委常委会议事程序,规范了权力运行,鲜明了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2012年新提拔干部均未收到不良反映,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完善项目监管办法。针对房地产、交通建设、矿产资源等项目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制定出台了《兴文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兴文县通村通畅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制定了《兴文县特定信访人利益制衡破解机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无序和无理上访现象。着力强化对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查处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转让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三)全面推行效能问责。制定出台了《兴文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试行)》、《兴文县限时办结制(试行)》、《兴文县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着眼群众满意不满意,全面开展政风行风“创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部作风效能问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办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严肃查处纠风案件,形成了全县干部真务实、真落实、真抓实的良好作风。

三、监督制衡,延伸视角促公开

    (一)党内监督扩大民主。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高度重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全县15个乡镇、72个县级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8小时以外生活的监督提醒,着力增强反腐败工作的预防性。

    (二)重点监督优化服务。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创新推行“两联三保”制度,即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委员定点联系重大项目,保障重大项目依法建设、快速有序推进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力保障了宜宾瑞兴水泥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重大项目公开承诺制度,项目负责人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廉洁服务、完成时限等,广泛接受全县人民监督。创新公开承诺方式,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合力监督拓展渠道。注重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聘请15名市民担任特邀监察员,明确5名“三农”问题信息员,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15户规模矿山企业设立义务监督员,搭建了企业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平台。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管,进一步健全了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全面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升纪检监督的有效性。

四、惩治震慑,严打高压保清廉

    (一)案例练兵提能力。始终围绕“善打、真打、狠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典型案例大练兵”题库,挑选具有代表性的纪检监察案例,每半月一期公布在党政网网页上,乡镇和县级部门纪检机构进行深入分析、认真解答、定期反馈,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专家点评答题情况、及时公布正确答案,年终将答题情况纳入乡镇、部门考核,提高了纪检干部惩治腐败的能力。

    (二)干部轮岗治源头。完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严格规定轮岗交流原则、明确轮岗交流对象、严格轮岗交流工作纪律、专项考核轮岗交流干部。2012年对乡镇、县级部门16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促进了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打破了中层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保护关系网和利益纽带,有力遏制“吃拿卡要”等行为,有效促进了源头防腐。

    (三)彻查案件严打击。加强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切实纠正了有关乡镇骗取地震灾后建房补助等突出问题,近五年民生工程投入达13亿元,未发生影响工程建设的重大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五、狠抓落实,严明责任增合力

    (一)领导责任明确化。县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县纪委组织协调,具体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工作,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目标考核具体化。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四好”创评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并以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由县纪委牵头,将过程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惩防体系全域化。通过明职责、清事权、定流程、查风险、建制度“五步递进”的工作方式,由66项支撑制度组成的县级基本框架惩防体系已初步形成,部门、乡镇、村(社区)基本框架正加快推进,并逐步扩大到“两新”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各层级、各行业、各条块、各单位、各岗位的精细化、精准化实施,使权力流程精简高效、防控措施完善管用、制度机制完备落实,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党建参考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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