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先锋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先锋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固[20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林场,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补助及林场、林场职工、拆迁户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和省级补助202万元,林场自筹302.6万元,职工自筹969.6万元,拆迁户自筹189万元,招标人为兴文县林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号为发改固[201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815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文县僰王山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3860平方米(建设住房116套,建筑面积12180平方米;办公、仓库、车库面积1680平方米),占地面积6928.04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期:27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近3年来至少承建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得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10月8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15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上北街50号,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文县林场
地 址:兴文县僰王山镇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18990945999
传 真: 0831-8828600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文家巷19号附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66890411
传 真:028-87652279
2012年 9月
点击数:5365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