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 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 | ||||||||||||||||||||||||||||||||
预审公告: | 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高新政采招[2012]21号 | 公告日期: | 2012年10月11日17时14分 | ||||||||||||||||||||||||||||||
行政区划: | 成都市-高新区 | 采购包个数: | 5个 | ||||||||||||||||||||||||||||||
采 购 人: |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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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包件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2、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包件2、3、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2、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标书售价: | 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投标区Email: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2年11月5日9时30分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 ||||||||||||||||||||||||||||||||
开标日期: | 2012年11月5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028-85339088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刘婷婷联系电话:028-85177566 传 真:028-85177566 | ||||||||||||||||||||||||||||||||
其它内容: | 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拟对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高新政采招[2012]21号二、招标项目:成都高新区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5个包。包件1:成都高新实验中学(紫荆校区和新北校区)物业管理服务包件2:成都新科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包件3:成都玉林中学附属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包件4: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包件5:四川省成都市中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对所投包件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和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物业管理招标项目采用包干制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包件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2、具有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包件2、3、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位于成都市;2、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设地点:包件1:成都高新实验中学(紫荆校区和新北校区):紫荆校区位于紫荆西路27号,新北校区位于新义路146号包件2:成都新科学校:成都高新西部园区百草路19号包件3:成都玉林中学附属小学:高小部位于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67号,低小部位于肖家河北街19号包件4: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高新区中和街学路49号(本部) 中和双龙社区(双龙校区) 中和观东社区(观东校区)包件5:四川省成都市中和中学: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新中街100号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5、资质证书(正、副本);6、企业管理业绩证明;7、企业劳动用工合法性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1、3、4、5、6、7、项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第2项收一份原件。第6项企业管理业绩证明,提供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合同需真实反映签约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类型及规模、双方签字盖章的内容等。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5日上午9:00至 9: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5日上午9:30。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7楼701会议室(乘坐1、2、3、4号电梯)。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 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胡斌联系电话:028-85339088采购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管委会11楼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刘婷婷联系电话:028-85177566 传 真:028-85177566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 ||||||||||||||||||||||||||||||||
备 注: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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