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标准》立项公示
为确保建筑施工中生产安全,减少事故,规范塔式起重机与施工升降机的监理机制、行业规范和报废标准,我厅拟立项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编制订四川省工程建设推荐性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标准》。
适用范围:四川省境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报废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术语;3.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件报废与修复更换条件;4.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件报废与修复更换条件。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2月26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及电话:牟 斌 028-85568205
党召军 028-85568204
电子邮箱:mubin55@163.com
dangzhaojun129@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2年12月6日
点击数:5359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