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医院急救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平昌县人民医院急救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次) 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审﹝2012﹞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昌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昌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12﹞1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614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平昌县人民医院内; 2.2 建设规模:拟对县门诊楼进行改建,改建总面积4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载的全部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一个施工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已完成 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2月18日 09点00分 ,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3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平昌县人民医院地 址: 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44号邮 编: 63640联 系 人: 王先生电 话: 13219316886传 真: 0827-6333057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成都市华新路16号在水一方2楼邮 编: 61000联 系 人: 罗女士电 话: 18682727060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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