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1054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10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1115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营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营山县茶盘乡道林村岩洞沟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库容143.52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250吨/日,渗滤液处理规 模100立方米/日
2.4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2010-2012)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8日 10点30分 ,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山县朗池镇新北路61号
联 系 人:涂先生
电 话:0817-836601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公寓2楼
联 系 人 :杨小姐
电 话:028-8777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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