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防洪堤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防洪堤工程二期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发改农经93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市水电工程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3 :7。 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市水电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项目核准文号川发改农经934号文件)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HG20130107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防洪堤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2、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堤防411m。
3、工程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
4、勘察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图、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图、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工程变更设计等工作。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13 年 2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在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3月 13 日0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四川省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宜宾市水电工程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建国路8号
邮 编: 644002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831-2330646
传 真:0831-233064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宜都崇文综合楼13-8
邮 编: /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8990995710、028-61993367
传 真:028-876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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