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蕉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高县蕉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固[201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县蕉村镇中心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县蕉村镇中心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高发改固[201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21700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高县蕉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高县蕉村镇
2.3 建设规模: 新建教学用房、辅助用房、生活及活动用房162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建设及设备购置。
2.4 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0年至今)内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3月12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县蕉村镇中心小学校
地 址:高县蕉村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毕先生
电 话: 137958316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候区龙腾东路2号7-1幢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1389090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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