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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0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于桂强调 要切实做好《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灾害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会议现场

于桂同志讲话 胡明福同志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

    2013年5月28日,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宣贯会在成都举行。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桂出席并讲话。于桂指出,《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灾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汶川地震后我省全面总结和提炼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地方规章,标志着我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进入一个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于桂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抗震防灾工作。要认真做好《办法》宣贯工作,把《办法》落到实处。要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把抗震设防贯穿于新建工程的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要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责任制。地震基本烈度小于6度的非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公共建筑,要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进行抗震设防,以提高其抗震能力。要加强施工图审查中的抗震专题审查,实行抗震审查一票否决制度。    于桂强调,要切实做好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各项抗震工作。地震灾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办法》,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要严格抗震设防。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要加强对抗震设防的全程监管,把抗震设防贯穿于灾后重建过程,确保抗震设防质量。要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攻艰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抗震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我省城镇化步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政府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勘察设计处(科)长、抗震办负责人,具有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院负责同志、具有超限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图/文  住房城乡建设厅  张鸣力  钭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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