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风雨操场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师范学院风雨操场项目施工(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社会3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38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师范学校北校区。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风雨操场1个,规划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6.3平方米。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年至2012年)至少完成1个跨度40米及以上的膜结构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 26 日 00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 7月 2日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1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师范学院
地 址: 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 编: 614004
联 系 人: 代女士
电 话: 0833-2276321
传 真: 0833-227602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文家巷19附2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833-2040166
传 真: 0833-204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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