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县城-产业集中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芦山县县城-产业集中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展固 [2013] 380号和芦发展固 [2013] 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13]3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芦山县县城-产业集中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2 招标人: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3 项目地址: 芦山县芦阳镇、清仁乡、龙门乡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详见“第九章项目建设概况表 ” 2.5 资金来源: 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2.6 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2.7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0年以来)具有一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为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和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点。 报名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新民政局5楼 电话: 08356527526 传真: 08356527526 2、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点。 报名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政务中心2楼 电话:08356522817 传真:08356522817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收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0 月 3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2号建设大厦3楼)(原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迎宾大道(县民政局5楼)邮 编: 6256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56527526 传 真: 0835652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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