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19-07-2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工程建材价 文章字数:289点击数:5337[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