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范电子化招投标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提高招投标效率,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电子开标、评标和定标”和“网上中标公示”程序。
该局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电子评标程序并出具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直接进入“开启商务标和定标”程序。网上中标公示包含如下两部分内容:一是拟定的中标人公示,二是评标“三公开”(邀请招标工程除外)公示。完成商务标开启环节后,进入参加技术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标书(含不合格、废标)、技术标评审结论、评标专家编码及个人评审情况在东莞市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开。中标人和评标“三公开”的公示期不少于3日。(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数:5336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