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相关单位编制的《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备案,现批准为四川省强制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1/016-2013,备案号为:J12461-2013,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其中, 第1.0.4条、第1.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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