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培训班将办
为便于各级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确理解其内涵、准确把握其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法规司、人事司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7日至12月26日,分5期举办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立法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解读、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实践和案例解读等。培训对象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单位相关负责人等。(消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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