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省震后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性应急评估专家队(勘察设计类)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震后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性应急评估工作程序,提高应急评估专家水平,落实《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川建发[2012]3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震后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我厅决定组建省震后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性应急评估专家队(勘察设计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评估专家的分类和名额
根据应急评估对象和专家专业特长,应急评估专家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个专业。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监测)、监督类应急评估专家队的组建。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勘察设计资质情况和技术人员执业岗位、技能情况确定推荐参加的组别和人选。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分别明确一名组长(兼联络人)。
二、应急评估专家(勘察设计类)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岁的中国公民。
2、中级及以上技术或教学职称。
3、身体、工作条件允许随时奉命开展震后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评估工作。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结构专业相关的设计、科研、教学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
5、参与过震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性应急评估工作者优先。
三、上报时间及资料要求
请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专家推荐表(附件3)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寄送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四、其他事项
各市、州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参照组建本地应急评估专家队伍。
各市、州组建的应急评估专家队报我厅勘察设计科技处(抗震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周 翔 电话: 028-85587332(传真)
E-mail: 344735313@QQ.COM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表
2、推荐专家汇总表
3、省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专家队专家推荐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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