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资讯新闻 人工客服公众号
建设工程资讯新闻
新闻时间:2020-04-05,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稽综函[2014]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4年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稽查办公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部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大局。

  一、加大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力度,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效能

  (一)统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会同有关司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部署全系统围绕中心任务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规划实施、城市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二)抓好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规范举报受理工作,采取催办、现场督办或约谈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对中央领导、部领导的批办件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部分违法违规线索,组织直接查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省级稽查执法机构查办案件情况的指导检查,组织建立典型案例库,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大震慑效果。

  (三)强化与行业管理工作的协同联动。完善与部内各司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集体研判,必要时联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做好举报受理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商相关职能部门和督促地方主管部门逐步完善制度安排,从源头堵塞漏洞。对发现的企业或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商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推动试点工作和保障资金安全运转

  (四)组织试点项目巡查和资金安全检查。按照部统一部署,组织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开展巡查,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和问题反馈等工作。加强与相关司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清收工作,保障资金安全。

  (五)完善住房公积金督察工作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督察员管理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改进督察员的巡查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加快对督察员发现问题的反馈与处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加大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力度。组织督察员深入研究派驻城市发展情况及资源特点,以“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等强制性内容实施为督察重点,加强对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公用设施用地、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督察意见建议,预防地方政府决策失误,保护事关城市长远发展的核心资源。加强对督察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对落实不到位的组织现场督办。研究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典型案例库,定期组织交流研讨。组织督察员针对海岸线过度建设、突破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建设新区新城和对历史文化名城“拆旧建新、复古造假”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成果适时转化为对地方政府工作的建议。

  (七)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推动建立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层级监督体系。探索部省联动督察工作机制,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部省联动机制调研,会同相关省份开展试点,形成工作合力。修订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八)深入推进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召开专题座谈会,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各环节规范性文本,提高地方查违工作质量。力争将卫星遥感监测范围扩大到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城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各省市查处图斑涉及的违法建设行为;选取重点图斑进行稽查,对部分城市开展督导调研。研究部、省、市分级做好遥感监测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分析遥感辅助督察工作成果,促进规划管理水平提高。

  (九)加强对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服务和管理。研究督察员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定期组织督察员开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督察工作方法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研究探索督察员管理技术手段,创新服务和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稽查执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全系统稽查执法工作

  (十)完善稽查执法工作制度。研究制订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管理办法》,对工作定位、职责、制度、队伍建设等作出规定,加强对全国稽查执法工作的指导。研究修订《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工作。完善稽查特派员管理制度,建立稽查特派员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强化层级指导监督。年初对各地稽查执法工作开展分片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指导推进工作。加强对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的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构建分级负责、上下协作、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十二)加强工作交流、信息宣传和培训。及时总结交流各地稽查执法工作经验,通过部网发布各地工作信息、省级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议等渠道,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加强对行业的引导和交流。组织开展稽查执法系统人员专题培训。

  五、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队伍

  (十三)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指导稽查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和谈心谈话活动。逐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实现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标。

  (十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结合实际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建筑业稽查执法疑难问题与案例分析研究》、《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监督机制研究》、《遥感督察工作机制研究》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指标体系研究》等课题研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五)抓好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开展文风会风、因公出差接待问题专项整治,勤俭办事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办内工作人员、稽查特派员、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和城乡规划督察员廉政教育,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依法稽查督察,树立稽查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预算造价信息直辖市预算造价信息新疆自治区预算造价信息
文章字数:3115
点击数:5332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