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总岗山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洪雅县总岗山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洪雅县总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川发改农经[2012]6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资金、县级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洪雅县总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2]617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726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洪雅县总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规模:整治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和防汛抢险公路以及完善观测、管理设施等。 2.3建设地点:洪雅县汉王乡。 2.4本次招标范围: 按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二)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3月 24日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1:00时至12:3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单位除外)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发现提供复制证报名的将拒绝,并不再接受报名)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押金 \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管理处 地 址: 洪雅县修文路111号 邮 编: 620360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15388201093 传 真: 028-37403816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蒙先生 电 话: 028-87774686 传 真: 028-87774686-801 电子邮件: 405080927@qq.com
点击数:5331
[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