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新城区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2012]10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内预算资金50%,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5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10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18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片区河口村13社。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公辅设施按4万吨/日进行建设)。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为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任务。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011年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日处理污水不低于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2011年以来完成至少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25 日至2014 年 3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天仙桥南路28号2栋2层20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 址: 阆中市长盛大道中段 邮 编: 637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7-6271968 传 真: 0817-6271968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成都市天仙桥南路28号2栋2层202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928406387 传 真: 028-6675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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