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间:2020-06-0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 2、首付款收据和首付款的银行转账凭条; 3、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 6、借款人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7、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卖方婚姻状况证明; 2、卖方及配偶(或共有人)身份证和户口薄; 3、卖方产权证。 三、买卖双方到受托银行现场需填写的资料: 1、《公积金(组合)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个人二手房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需公证); 3、《二手房买卖委托银行划款指定账户确认书》(需公证); 4、 未婚申明、离异未再婚申明(需公证); 5、《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需公证)。 造价材料信息 文章字数:1031点击数:5322[ 打印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