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截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截污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招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招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828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彭州市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截污工程2.2建设地址:天彭镇、致和镇、蒙阳镇、九尺镇、升平镇、葛仙山镇、红岩镇、丹景山镇、白鹿镇、桂花镇、丽春镇。2.3建设内容:8条河黑臭河渠进行截污工程治理。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内容2.5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均需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候选人名单水利类工程设计行业承包商II组(乙级)及以上组别和水利类工程勘察专业承包商(岩土工程)II组(乙级)及以上组别; 3、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组合单位不超过2家单位,且联合体中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4年 9 月 9 日至2014年 9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电话:028-64280503。(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 彭州市新民东街4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37061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东大街东方广场B栋21楼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156081807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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