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环资 [2012]10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 [2012]10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925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沈店村三组(石桥河北岸)。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2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截污干管1.46公里,(其中:DN300-500钢筋混凝土管1.41公里,D426X9-D530X9钢管0.05公里) 2.3施工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 2011年以来(含2011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资质,2011年以来(含2011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2014年 11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查验,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施工标段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监理标段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永通南街1号(一环南路29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38792003 传 真: 028-3879200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6号2单元17楼9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028-85260692 传 真: 028-852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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