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新政成效显著
本网讯 攀枝花市住建局和攀枝花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布《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本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个人消费者,按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购房补贴于2014年9月15日开始发放。该细则自9月发布实施以来,获得了全市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好评,受惠群众广泛。截止目前,全市共计接待咨询、领取补贴的群众2000余人次,发放补贴1376余户,共计金额232.59多万元。(攀枝花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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