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行撤字[2014]25号
刘作春: 经调查核实,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大连六环景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实际工作单位为大连易和房地产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我部于2014年11月15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4]25号),你于2014年11月25日签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宋 涛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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