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修订版)
一、法定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
二、申请条件
1、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遗失,需在《四川日报》上将企业名称、遗失的证书编号刊登清楚,声明遗失作废,然后提出补办申请。
三、申报资料
(一)资质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提交复印件,校验原件):
1、企业名称变更: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⑤变更后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格证书;
⑥股东会议决议;
⑦企业修改后,经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的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股东会议决议;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⑥法定代表人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格证书。
3、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资质证书正、副本;
④企业验资报告;
⑤股东会决议
⑥企业修改后,经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的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4、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③资质证书正、副本;
④租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企业自有房屋只需提供产权证明)。
⑤股东会议决议。
5、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审核表》(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打印);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办理程序
(一)企业在四川省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资料;
(二)按企业资质管理权属关系进行申报;
(三)在资质证书上办理变更或更换证书 。
具体审批事项层级管理程序规定如下:
1、市(州)、扩权县企业对申请变更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由企业报送省政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资质,变更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
(四)凭变更或更换后的资质证书及信息卡到省建设厅科技信息中心办理及领取信息卡。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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