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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13,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在贡献造价学会 www.gxzjxh.cn四川信息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信息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萍

  一、坚持公正司法,促进法治四川信息价建设

  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案件797087件,办结750254件,同比分别上升3.81%和1.54%。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9615件,办结8090件,同比分别上升13.32%和16.82%。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四川信息价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审理一审刑事案件41107件59253人。始终坚持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暴力恐怖犯罪,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我省突出的毒品犯罪,通过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等方式,营造打击声威,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严厉打击涉黑犯罪和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对罪行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等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的审判力度,审理案件同比上升18.18%。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审判,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4件386人,向社会通报莫三平等人生产销售假牛肉干案等十起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加大依法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对93名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比上升78.85%。依法从严惩治贪腐犯罪,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突出打击征地拆迁、工程发包和政府采购、国有企业转制、矿山土地资源出让等重点领域的贪腐犯罪,严惩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审理案件1602件2178人,同比分别上升15.09%、7.56%。

  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 “三大发展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把握经济新常态,积极应对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长、规模性诉讼明显增多的新情况,着力抓好重大案件、系列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防范化解风险。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75076件,涉案金额1600.9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77%和65.56%。积极促进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审理投资融资、股权纠纷、合伙企业纠纷以及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探矿权采矿权等案件,妥善化解土地、能源、资源开发等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中的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审理买卖、租赁、运输、担保等经济流通领域案件和竞争纠纷案件,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通过审理借款、证券、保险、票据、信托等金融案件,稳妥化解企业资金拆借引发的矛盾纠纷,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积极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通过审理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涉“三农”案件,明晰产权经营权,发挥农民财产性权利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保护民生权益和弱势群体,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41040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的合法利益。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法院出台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审理一审行政案件5530件。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审理工商、税务、卫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执法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行政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纠纷的协调和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全省法院就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安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工作,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司法建议896项。

  二、推进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

  健全完善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细化非法证据排除标准,严格责任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排除非法证据139件。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省法院出台《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对15种常见犯罪规范量刑,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保障严格司法。出台审理民商事重大案件、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指导文件18个,并下发参考案例,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切实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7.39天。省法院出台具体规定,严格限制审限变更事由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组织清理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建立防止案件久押不决的预警机制。

  着力建设执行工作新机制。在全省法院统一推行执行案件资产上网拍卖、网上与现场同步竞价制度,有效预防消除围拍、串拍,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拓展执行联动机制,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准确查控被执行财产,进一步攻克“执行难”。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公开曝光拒不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在融资贷款、高消费、出境等方面进行限制。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惩失信”等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为当事人执行到位金额435.41亿元,同比上升45.49%。

  坚持依法规范化解涉诉信访。依法受理涉诉信访案件,畅通信访窗口接待、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切实保障信访人权利。加强审判监督,对原判确有错误、瑕疵的案件,依法纠正、补正。防止程序空转,对诉讼权利已充分行使、法律程序已经穷尽的案件,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公开处理情况和结果,促进息诉息访。全省法院清理办结1062件信访积案,息诉息访达90.21%。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上级法院指导中基层法院工作,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梳理审判质效重点指标数据反映出的问题,促进提高一审、二审案件质效,从源头强化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全省法院案件经过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21%。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进京访同比下降25.47%。

  三、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在各地法院普遍设立群众可自主使用的裁判文书查阅平台,全省法院全年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达到应公开文书的90%以上,裁判结果更加透明。公开执行信息,各级法院普遍设置了执行公开查询平台,对财产查控、拍卖处置等执行信息全部公开,当事人在查询平台可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执行工作。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在全省法院积极推进建立案件进展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实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审判信息公开力度,省法院发布十大年度典型案例,十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中的典型案件160件。加大减刑、假释公开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金融、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确保减刑、假释更加规范、公正。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指导成都两级试点法院优化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职能作用。经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的案件,审判长、独任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明确审判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责任查究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法院99.24%的案件实现合议庭、独任法官自主裁判,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9.49件。

  探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试点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成都、广安、乐山的7个基层法院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后,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增加3.39倍。开展行政诉讼立案专项检查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案件该立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更充分保护群众诉权。

  建立专业化审判法庭,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在全省中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3544件,审结案件数同比上升44.36%,更有力保护创新发展。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试点,19个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等工作要求,更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案件类型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审判庭,积累总结审判经验,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用。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行政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审理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听证工作。强化法院工作与“大调解”工作的对接,推动培育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专业化、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经验,促进“大调解”机制作用更全面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给予高度评价。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努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行网上远程立案和银行卡刷卡收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人民法庭立案、交费不便等问题。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解决诉讼难问题。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明确规定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等三类案件,必须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办案,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全年巡回审理案件106624件,同比增加26.62%。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722.9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358.22万元。

  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廉洁司法。强化廉政教育,用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突出廉政建设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司法良知。加大对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的监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防范监督说情、打招呼、批条子等行为,切实防范干扰公正办案;出台法官会见制度,严禁法官私自接触、会见涉案人员,保障严格依法办案;完善对诉讼费、执行案款的管理监督制度,切实堵塞漏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大主动查处和通报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纪依法惩处,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的震慑警示效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适应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注重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培训干警近7000人。开展藏区、彝区法官专项培训,积极培养“双语”法官,选派藏区法官在成都、绵阳、德阳等地法院挂职培训。7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法院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满足群众诉讼服务需求。省法院和各中院全部建成执行财产网络查控平台。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全年招录干警90%充实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人民法庭配备巡回审判专用装备,司法公开平台向法庭延伸,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积极帮助芦山、康定地震灾区法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省法院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2014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公开工作情况,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等联络活动,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赴成都、乐山专项视察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以手机月报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交会议的11件建议和提案,省法院进行专题研究,已全部办结。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升,涉诉信访、“诉非衔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诉讼服务、监督联络等多项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142个集体、3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剑阁县法官郭兴利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在全国法院系统唯一入选中央电视台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央政法委发文号召全国政法干警向郭兴利同志学习。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法院一是坚持服务保障改革发展;二是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五是大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海萍

  一、坚持公正司法,促进法治四川建设

  全省法院全年受理案件797087件,办结750254件,同比分别上升3.81%和1.54%。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9615件,办结8090件,同比分别上升13.32%和16.82%。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审理一审刑事案件41107件59253人。始终坚持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暴力恐怖犯罪,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我省突出的毒品犯罪,通过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等方式,营造打击声威,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严厉打击涉黑犯罪和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对罪行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等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的审判力度,审理案件同比上升18.18%。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审判,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4件386人,向社会通报莫三平等人生产销售假牛肉干案等十起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加大依法惩罚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对93名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比上升78.85%。依法从严惩治贪腐犯罪,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突出打击征地拆迁、工程发包和政府采购、国有企业转制、矿山土地资源出让等重点领域的贪腐犯罪,严惩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审理案件1602件2178人,同比分别上升15.09%、7.56%。

  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 “三大发展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把握经济新常态,积极应对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长、规模性诉讼明显增多的新情况,着力抓好重大案件、系列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防范化解风险。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75076件,涉案金额1600.9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77%和65.56%。积极促进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审理投资融资、股权纠纷、合伙企业纠纷以及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审理建设工程www.gxjch.cn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探矿权采矿权等案件,妥善化解土地、能源、资源开发等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中的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审理买卖、租赁、运输、担保等经济流通领域案件和竞争纠纷案件,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通过审理借款、证券、保险、票据、信托等金融案件,稳妥化解企业资金拆借引发的矛盾纠纷,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积极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通过审理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涉“三农”案件,明晰产权经营权,发挥农民财产性权利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保护民生权益和弱势群体,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41040件,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案件,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的合法利益。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省法院出台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审理一审行政案件5530件。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审理工商、税务、卫生、安全生产、城乡建设执法和行政赔偿等案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行政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纠纷的协调和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全省法院就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安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工作,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司法建议896项。

  二、推进严格司法,提高司法公信

  健全完善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细化非法证据排除标准,严格责任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排除非法证据139件。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对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省法院出台《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对15种常见犯罪规范量刑,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保障严格司法。出台审理民商事重大案件、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指导文件18个,并下发参考案例,加大审判指导力度。切实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7.39天。省法院出台具体规定,严格限制审限变更事由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组织清理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建立防止案件久押不决的预警机制。

  着力建设执行工作新机制。在全省法院统一推行执行案件资产上网拍卖、网上与现场同步竞价制度,有效预防消除围拍、串拍,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拓展执行联动机制,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时准确查控被执行财产,进一步攻克“执行难”。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公开曝光拒不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将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在融资贷款、高消费、出境等方面进行限制。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惩失信”等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为当事人执行到位金额435.41亿元,同比上升45.49%。

  坚持依法规范化解涉诉信访。依法受理涉诉信访案件,畅通信访窗口接待、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切实保障信访人权利。加强审判监督,对原判确有错误、瑕疵的案件,依法纠正、补正。防止程序空转,对诉讼权利已充分行使、法律程序已经穷尽的案件,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公开处理情况和结果,促进息诉息访。全省法院清理办结1062件信访积案,息诉息访达90.21%。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上级法院指导中基层法院工作,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分析通报,梳理审判质效重点指标数据反映出的问题,促进提高一审、二审案件质效,从源头强化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全省法院案件经过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21%。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进京访同比下降25.47%。

  三、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在各地法院普遍设立群众可自主使用的裁判文书查阅平台,全省法院全年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达到应公开文书的90%以上,裁判结果更加透明。公开执行信息,各级法院普遍设置了执行公开查询平台,对财产查控、拍卖处置等执行信息全部公开,当事人在查询平台可及时了解和有效监督执行工作。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在全省法院积极推进建立案件进展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实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审判信息公开力度,省法院发布十大年度典型案例,十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中的典型案件160件。加大减刑、假释公开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金融、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确保减刑、假释更加规范、公正。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指导成都两级试点法院优化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职能作用。经合议庭、独任法官审判的案件,审判长、独任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明确审判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责任查究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法院99.24%的案件实现合议庭、独任法官自主裁判,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9.49件。

  探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试点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从体制机制层面推动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成都、广安、乐山的7个基层法院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后,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增加3.39倍。开展行政诉讼立案专项检查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案件该立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更充分保护群众诉权。

  建立专业化审判法庭,促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在全省中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3544件,审结案件数同比上升44.36%,更有力保护创新发展。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试点,19个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等工作要求,更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案件类型较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审判庭,积累总结审判经验,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作用。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积极邀请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行政诉讼、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审理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听证工作。强化法院工作与“大调解”工作的对接,推动培育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专业化、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经验,促进“大调解”机制作用更全面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给予高度评价。

  四、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努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行网上远程立案和银行卡刷卡收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人民法庭立案、交费不便等问题。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解决诉讼难问题。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明确规定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等三类案件,必须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办案,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全年巡回审理案件106624件,同比增加26.62%。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722.9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358.22万元。

  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廉洁司法。强化廉政教育,用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突出廉政建设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司法良知。加大对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的监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防范监督说情、打招呼、批条子等行为,切实防范干扰公正办案;出台法官会见制度,严禁法官私自接触、会见涉案人员,保障严格依法办案;完善对诉讼费、执行案款的管理监督制度,切实堵塞漏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大主动查处和通报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纪依法惩处,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的震慑警示效果。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适应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注重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培训干警近7000人。开展藏区、彝区法官专项培训,积极培养“双语”法官,选派藏区法官在成都、绵阳、德阳等地法院挂职培训。7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法院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建设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满足群众诉讼服务需求。省法院和各中院全部建成执行财产网络查控平台。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全年招录干警90%充实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人民法庭配备巡回审判专用装备,司法公开平台向法庭延伸,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积极帮助芦山、康定地震灾区法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省法院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2014年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公开工作情况,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等联络活动,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赴成都、乐山专项视察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工作,以手机月报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交会议的11件建议和提案,省法院进行专题研究,已全部办结。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提升,涉诉信访、“诉非衔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诉讼服务、监督联络等多项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142个集体、3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剑阁县法官郭兴利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在全国法院系统唯一入选中央电视台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央政法委发文号召全国政法干警向郭兴利同志学习。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省法院一是坚持服务保障改革发展;二是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三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五是大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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