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177套商品房室内装修工程第二、第三批(129套)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东方明珠177套商品房室内装修工程第二、第三批(129套)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5]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5]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319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龙泉驿区西河镇成洛大道5632号;2.2建设规模:对东方明珠177套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工程、顶面工程、门窗工程、墙面工程、隔墙工程、水电工程、安装工程、家具家电购置等相关工程;2.3招标范围:对东方明珠177套商品房中的第二、第三批(129套)进行室内装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2.3.1 装饰工程:地面地砖、地板、墙面墙砖、乳胶漆,天棚吊顶及乳胶漆,防护栏、灶台板、窗帘及轨道(具体详工程量清单);2.3.2 安装工程:本次只安装浴霸、灯具、洁具、洗菜盆等设备(具体详工程量清单);2.4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II组及以上中的单位;(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3 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3.4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5 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7 日至2015年 4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万元,图纸退还,不计利息。(若有缺页及污损,押金不予退还)。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 月28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 兰先生 电 话: 028-848696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2栋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28-8514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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