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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08-12,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保障房:速度再加快 脚步更实在

  “他问我多大了,家里几口人,房租高不高,等的时间长不长,办入住快不快,对这房还有啥想法……”7月7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清雅居入住手续办理现场,31岁的莫先生还沉浸在巨大的兴奋中——办完手续起身时发现身后站着一位戴眼镜的干部,这位干部和和气气地跟他唠了一会儿家常。

  “我哪儿知道他是北京来的大领导呀!”莫先生不知道自己在办理最后一道手续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一直站在他身后静静地看着,也不知道未来3年这个国家将有2860万户像他这样的家庭会更快享受到住房保障,并且这种保障会越来越好。

  在当天上午召开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现场会和棚改工作座谈会”(以下简称“济南会”)上,王宁要求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棚改和公租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尤其是6月25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更大规模推进棚改,让住房困难群众更快地住上房,住上更好的房。总结起来就是———

  新棚改 一“大”二“快”三“变”

  “新棚改”之“新”,着眼点显然不是时间。从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开始,棚改几近11年了。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公租房累计开工1660万套,基本建成1185万套。这些数字代表的事实,放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是空前的、巨大的、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和农村困难群众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相比,“重任依然在肩”。有鉴于此,《意见》出台,济南会召开。深入分析《意见》和济南会精神,“新棚改”之“棚改”实际成了“住房保障”的代名词;“新棚改”之“新”,新在“一‘大’二‘快’三‘变’”。

  “大”,是指棚改危改力度加大了。《意见》的“工作目标”要求,2015年~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今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今年432万户)。年均改造棚改房600万套,农村危房353.33万户,比前10年的年均数分别多出392万套、196.83万户。力度之大,不言自明。

  “快”,是指棚改进度要加快。《意见》明确:要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改项目建设,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要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加快推进棚改,已是离弦之箭,无可回头。

  “变”,是指推进棚改的方式要有很大变化。此前大规模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是以“补砖头”的方式为主,即通过开建新楼盘,以实物方式对棚户区居民进行住房安置,今后货币化安置——“补人头”的方式将得到进一步鼓励。

  从棚改先行者辽宁省的实践看,棚改货币化安置是政府与棚改居民签订补偿协议,通过政府以市场手段筹集房源安置、政府帮助组织棚改居民团购商品房安置、开发企业让利售房安置、棚改居民自主支配补偿款购房安置等多种方式安置。凡是“补人头”的安置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方,棚改的推进速度就会大大加快。

  因此,济南会要求,在全面推进棚改的同时——

  公租房分配入住要加快

  分配入住率低是公租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济南会要求,下一步公租房工作,要实现工作重心的转变,要着力抓竣工、抓分配入住,把竣工和分配入住的速度再加快些,让困难群众住上房子的速度更快一些。

  各地要抓紧出台和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拓宽申请渠道,提高审核效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降低特定人群的申请门槛;对竣工交付尚未分配入住的项目,要抓紧制订相应配租方案;对未竣工的项目,要采取预分配措施,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

  济南会上,不少省(区、市)住建厅(委)的负责人表示,只要认识到,已经开工的公租房,如不能及时竣工,不能及时分配入住,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无法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代,无法向住房困难群众交代,无法向社会方方面面交代,也就是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强烈的紧迫感,公租房分配入住一定能快起来。

  无论公租房分配入住要加快,还是棚改开工进度要加快,都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

  “补砖头”、“补人头” 都要“补在心头”

  包括棚改危改、公租房等在内的保障房建设,根本目的是回应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房、住更好的房、住上安全房”的合理诉求,是“惠民生”。因此,在保障房建设中,“民生”是主题,“民”就是主人。只有弄清主人的真正意愿,把工作做到主人的心坎儿,以民生为主题的保障房建设大文章才能成为传世佳作。

  民之所愿,政之所为。住房困难群众的情况千差万别,诉求各不相同。没有住房的,想的是能有房子住;住房紧张的,希望住得再宽敞一些;住在危房里的,要求住上安全的房子……这就得采取不同的办法,不能一刀切,愿意“补砖头”的,给他们“补砖头”;高兴“补人头”的,就给他们“补人头”,这样才会把党的关怀、政府的温暖踏踏实实“补”到住房困难群众的心坎儿上,他们才会满意,才会配合,才会积极,才会支持。

  不管是“补砖头”还是“补人头”,都要加快进度。《意见》明确要求,棚改危改、公租房都要加快项目建设,提高效率;大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就是要让住房困难群众尽快“住上房”,否则,群众心里难免会有看法。

  “补砖头”也好,“补人头”也罢,都要保证质量。济南会重申,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保障房的质量。住房质量,重如泰山,因为人命关天。住房本身的质量要抓好,配套设施的质量是居住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也要抓好。如果住进去三两年,这儿开裂、那儿漏水,今儿断电、明儿停气,买个东西跑好远……群众心里当然会有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下了大决心,国家花了大力气,长期推行保障房建设,就是为了“惠民生”,就是为了让群众得实惠。如果他们有意见、有看法,那就说明没有把党和政府给的实惠真正“惠”给他们,至少是没有“惠”到他们的心坎儿上。“大家‘守土有责’,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加快棚改和公租房工作进度的同时,把保障房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做得更好,把工作做得更实在、更踏实,做到群众的心坎儿上,让群众满意。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算是做好了。”接受采访的官员几乎无一例外地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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