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建房发﹝2015﹞65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8日
《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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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房发﹝2015﹞65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8日
《关于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5﹞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