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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3-06,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攀枝花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超全省平均水平

  本网讯  近日,记者从攀枝花住建局获悉, 截止10月30日,攀枝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建设6288套,开工率98.9%(全省平均开工率为91%),其中公租房173套已全部开工,棚户区改造6190套已开工6115套;保障性住房已基本建成3487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4%;竣工1852套,完成目标任务的80%,年底能确保完成。今年定向分配给农民工的120套公租房已建设完成并分配入住。在2015年初截止2012年底未分配的公租房已分配1119套,完成目标任务的55%。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380户,正在进行审核,年底可补贴到位。   据了解,为保证任务顺利完成,攀枝花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切实推进棚改实物还建安置转货币化安置   一是落实上级精神,力推模式转变。5月6日省政府在西昌召开了攀西片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暨房地产发展工作会,要求攀枝花市2015年棚改货币化安置率须达70%以上。5月8日,攀枝花市按照省政府精神立即召开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精神,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力推棚改模式转变。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指导棚改货币化。在制定《关于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暂行意见》基础上,攀枝花出台了三个配套文件:《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新购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攀枝花市三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是抓住关键,方式多样。抓住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环节。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扩大货币化安置比例,依法做好棚改项目安置方式转变工作,实施货币化安置方式多样化。实现了不同地区,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采取不同方式的货币化安置。四是把握节奏,突出重点。从群众最迫切需要改造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地方入手,把住房条件较差、安全隐患严重、基础设施缺乏、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项目纳入优先启动。同时把握好工作节奏,在充分尊重居民改造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并鼓励老城区改造居民在新区购置商品房,达到城市建设的“新旧联动”。   积极争取棚改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省补助资金。2015年,攀枝花市共争取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省补助资金15340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区)。二是积极争取开行专项贷款资金。攀枝花市争取到第一批开行棚改贷款资金共计18亿元,国开行已发放到位贷款资金9.64亿元。第二批开行棚改贷款资金争取7.5亿元,已按省住建厅和国开行要求将所有开行贷款项目资料提供齐备,根据初步审核确定,同意贷款额度为5亿元。   加强协调和督查 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由于今年以来涉及棚改安置模式的转变,而各区棚户区改造大多是采用的市场运作方式由开发商实施,根据政策调整为货币化,涉及与开发商之间大量的协调工作,从而进展相对迟缓。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加强协调督查力度。今年9月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各县(区)现场调研,研究解决棚改项目推进难题,并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定了《目标任务确认书》,由市目标督查办定期督查通报。二是调整置换目标任务。经上报省住建厅同意后,以东区1462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置换不能按期开工的棚改项目(含东区732套、攀钢324套、盐边县196套,米易县206套),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能顺利完成。   健全机制 同心协力 加强管理   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程序多,涉及的部门多,在工作中必须形成合力。一是建立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和市级主管部门与县(区)政府、大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通过按时上报汇总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棚改货币化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棚改货币化安置资金监管机制,建立资金专户,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攀枝花住建局) 建材结算价四川省建材结算价攀枝花市建材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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