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和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工作,现就上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项目范围
1.县(市)域多规合一规划;
2.市(州)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3.城市(县城)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4.城市(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
5.城市(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6.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7.风景名胜区规划;
8.其他城乡规划编制项目。
上述项目不包括已经在2014年及以前编制完成的项目,也不包括已经获得过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修编可视作单独的新项目)。
二、上报要求
(一)2016年省级城乡规划专项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绩效评价,将以此次上报情况作为主要依据。请根据工作进展和2016年工作计划据实上报。不得将多个项目打捆上报。
(二)请各市(州)将本通知转告辖区内扩权试点县(市)(全省扩权试点县(市)共78个,即除成都及三州以外的县、市以及南溪区、彭山区)。本通知扫描件及附件可在网上下载。
(三)项目主管部门应使用指定格式的电子表格填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统计表》(见附件)。
(四)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于12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统计表》报送至我厅计财处(可传真、邮寄或发电子扫描件)。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yangke@scjst.gov.cn。电子文档与纸质报表不符的,视为无效。
(五)我厅不接收非扩权县、区直接上报的材料。
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厅计财处:杨科 电话(兼传真):028-85541216,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邮编:610041。
(本通知及附件下载网址:jst.sc.gov.cn—“计划财务”——“文件通知”)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统计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7日
关于上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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