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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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字数:581附件: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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