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和信用管理,请各地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345号)文中明确的重点监督企业列入范围,对所辖行政区域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清理,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纳入2016年全省重点监督复查的企业名单报省厅建管处。 联系人:吴秋阳 联系电话:028-85594549 电子邮箱:ranxj@163.com
附件: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企业名单 (表格)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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