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棚户区改造金江安置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棚户区改造金江安置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运行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钒钛经〔201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发改函[2014]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715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园区钒钛东路。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7600平方米,安置户数为468户,同时配套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及地面铺装等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
2.3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进场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及通过供电部门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地方供电部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相关服务,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设计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具有一个类似工程(1个10kV送电工程或10kV变电工程)设计业绩。本次招标施工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具有三个类似工程(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10kV高低压供配电或10kV输变电工程,需提交移交证明书,同一项目只算一次业绩)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其它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内有关行政处罚期内。省外企业投标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7日 00 时 00 分至 2015 年12月11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攀枝花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联系电话:0812-3320749)。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攀枝花学院学府广场2号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人民街77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812-3335663
传 真: 0812-333566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21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罗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28)85195069
传 真: (028)85195069-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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