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5年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川建发〔2007〕14号)有关规定,经我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小组审查,现决定对已竣工的宜宾市“东方名苑”住宅小区1号楼等125个工程颁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2015年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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