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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19-10-19,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意见

  近日,省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意见》(简称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提出意见。现将《意见》摘要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治蜀兴川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落地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坚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服务群众、坚持改革创新,实施“千乡万村先进示范”计划,每年重点建设一批先进乡村党组织,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过2至3年努力,构建起以乡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   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加强对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四议两公开”和村务联席会、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引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和组织纪律。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乡风文明教育、科普教育进田间、进院坝、进农户。   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土地流转经营、开展服务创收、发展农村物业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乡镇、村依托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分别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站、室)。依托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直接覆盖群众,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坚持党员干部“走基层”常态化。市(州)委书记要走遍所有乡镇,县(市、区)委书记要走遍所有建制村,乡镇党委书记要走遍所有村组和贫困户。健全乡镇领导干部包村制度,乡镇领导干部每年要走遍联系村所有农户。建立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制度。藏区全面推行“结对认亲”、联户联僧制度;贫困地区深入开展驻村帮扶。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提高乡镇党委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加大乡镇党政工作机构和站所整合力度。理顺乡镇与县直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履行职责必要的经济项目发展自主权、委托执法权、人事管理权和财政管理权;制定村依法自治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实施扩权强镇;根据平原、丘陵、山区和民族地区等不同特点,科学合理调整建制村和城乡社区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建制村优化整合。   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按区域联建党组织,探索在农业园区、中心村、农村社区、农(牧)民聚居点、城乡结合部等建立党委、党总支或联合党支部;贫困地区实行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联建党组织;交界地区采取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信息联通、发展联动等方式推进区域党建。按产业建立党组织,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协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力度。按党员流向建立党组织,农民工输出地组建驻外党组织,输入地建立服务农民工党员的机构和组织。   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治理体系。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村级治理体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行村民委员会主任上岗承诺制;积极引导村民共同参与讨论、修订和遵守村规民约、院坝公约。健全民主协商机制,推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和民情沟通日等制度。健全协同共治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健全依法治理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健全农村法治工作网络。   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同期换届,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自觉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建立村务情况分析制度、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村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   四、大力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着力选优书记配强班子。实施“好书记选育计划”,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在外工作退休干部、村教村医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做好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换届时每个县(市、区)应分别有不少于1名的优秀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乡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   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实施优秀农民和党员“双向培养”计划,注重在致富能手、回乡青年、外出农民工、大学生村官、“9+3”毕业生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重视在80后、90后青年农民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实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积分评星。从严管理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大党员培训力度。   坚持从严管理与关爱激励相结合。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引导乡村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不胜任不称职乡村干部调整处理制度。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要优先提拔使用。选拔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县直部门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重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公务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强化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县(市、区)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党委要强化抓村的直接责任。建立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每年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年度考核增加抓农村基层党建权重,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   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健全“三分类三升级”长效机制,每年按5%至10%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民族地区实施“软乡弱村整顿和强乡兴村示范计划”,藏区以调整处理“两面人”和寺庙“代言人”为重点,彝区以扶贫攻坚、禁毒防艾为重点开展集中整顿。建立健全市、县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制度。连续2年被列为整顿对象的,要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根据县(市、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调整提高。实行报酬待遇向乡镇倾斜政策,乡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县级部门(公检法司除外)平均水平。村干部基本报酬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调整,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执行,逐步提高村干部医疗保险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加快推进乡镇食堂、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和干部周转房建设,改造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预算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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