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6年元春节期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切实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各项规定,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请各地依法依规对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市场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受到处罚的市场责任主体和具体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省厅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全省网上通报,向社会曝光。 附件: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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