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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间:2020-05-17,来源:四川建设厅,作者:

江西20条措施化解房地产库存

  2016年2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要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通知”共提出二十条措施。一、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市、县政府对农民等新市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二、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2016年,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三、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代建。四、进一步降低房地产税费。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五、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仍有存量资金的市、县,要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政策。2016年,市、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上。六、严格控制土地供应。七、积极培育租赁市场。八、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九、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市、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不得高于销售总额的6%。十、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十一、加快完善城市新区配套设施。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十三、支持首套住房贷款需求。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十四、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只要还清住房贷款,再次贷款按照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为30%。有条件的市、县,对商品房购房给予补贴可扩大到非首套购房居民。十五、引导房企灵活促销。十六、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十七、允许未开发用地转换用途。十八、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十九、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二十、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 建筑造价信息江西省建筑造价信息江西省建筑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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